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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普通高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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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普通高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3-2024学年困难认定和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特告知相关内容如下:

一、关于指定对象“免学费”项目申办(按公办高中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申请对象: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

以上四类学生如学校能从学生资助系统内查核到相关信息的,可直接免交学费;如查核不到相关信息,请申办家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送学校验核后决定。

* 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关于“国家助学金”项目申办

(一)申请对象

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符合以下一类情况即可)

1.扶贫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和边缘易致贫相对困难家庭子女;

2.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支出型困难家庭子女;

3.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和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4.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

5.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6.因家庭遭受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自然灾害而致经济困难的学生;

7.因父母离异或一方去世、家庭成员罹患重病而致经济困难的学生;

8.因家庭人均年收入低等其他情况而致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和3000元三档。

(四)申报办法

拟申办的学生家庭,在“家长回执单”中勾选“申请”并签名后反馈给学校,学校将指导有需求的家庭通过“资助申请平台”如实填报。申报后,学校将组织线下核实认定,确定资助资格。

提醒:如学生属于全国和省学生资助系统内能查核到对应信息的“原建档立卡户、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困境儿童、特困救助供养人员、残疾学生、孤儿”等特殊困难学生类型,无需提供困难证明材料;其它类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办,需向学校提交相应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并配合学校做好认定核实工作。

(五)资助金发放方式

资助金通过学生本人社保卡发放。被确定为资助对象的学生家庭,需提前办理好学生本人的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资助金一般在秋季学期的11月份和春季学期的4月份分学期打入学生社保卡中。


东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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