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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创新学校万泉路北段砼道路工程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1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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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创新学校万泉路北段砼道路工程招标文件

 

东台市西溪旅游文化景区管理委员会的东台创新学校门前万泉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东台创新学校门前万泉路工程

二、工程地点:东台市创新学校门前        

三、建设规模:约30万元             

四、本工程共分__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完成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施工内容.

五、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

六、评标定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七、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九、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十、投标单位资质要求: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

十一、投标担保金:5000元,中标单位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开标结束现场退还。

十二、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执行。有关要求如下:

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及相关工程计价表等。

2、业主编制标底时的主要材料价格是按最新的东台市建筑材料预算指导价,未列入的按2013年第5期《盐城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市区材料指导价,仍未列入的按市场价编制的。投标人报价应根据本单位掌握的材料价格信息,结合企业定额自主报价,同时要充分考虑材料价格升降等风险因素,竣工结算时不论增减,不予调整。

3、不可竞争的费用执行江苏省建设厅苏建定[2005]20号《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中已明确的材料设备的价格和暂定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

4、根据江苏省建设厅苏建定[2005]20号《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劳动保险费、安全监督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等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各项规定费用,投标人应按规定费率计入工程总价,不得随意调整或让利。按照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4]348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基本费率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现场考评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 %,奖励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  %,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投标人部分。

5、相关规费的计算标准为:工程排污费0.1%,社会保障1.8%,住房公积金0.31%,税金3.48%

十三、投标文件内容及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部分组成,内容如下:

1、商务标: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如有)

<4>商务标:编制要求和各种表式详见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和苏建定[2005]293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述资料(一正一副),<1><4>项资料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内。

十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一个部分,按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和顺序,单独装订成册,分别密封完好。

2、封袋上都应标明招标人、工程名称、标书名称、投标人名称(并盖印鉴)、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并盖印鉴)。封袋和标书封面、投标函上应有投标人(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印鉴或签名。

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章印密封。

4、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十五、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十六、下列项目投标人应根据现场情况以及风险因素自行确定列入投标报价内,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

1、施工中发生的渣土、废料运出施工现场的费用;

2、施工期间有关政策性调整;

3、因处理地方矛盾发生的相关费用;

4、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保护等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5、根据苏建价[2013]111号文《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测算调整幅度,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

十七、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因此,投标人应认真踏勘现场,对照施工图核对工程量,如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漏项的,必须在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的规定时间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经核定后予以澄清。

十八、开标

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开标程序:

1)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3)现场唱标;

4)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十九、评标、定标办法: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由评标委员会对满足可行性要求的投标报价进行比较,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若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则由招标人在其中选定一家为中标单位。

二十、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第十三条规定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符合第十六条规定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30万元)的

7、随意调整或让利不可竞争费用的。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9、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的。

二十一、付款办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80%,同时返还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半年付至审定额的9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清全部价款(审定价)。

二十一、工程结算:

1、设计变更、业主签证执行投标文件中原有的综合单价;因设计变更、业主签证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依据东政发[2004]114号《东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变更和竣工结算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确认列入竣工决算,由发包人送有关部门进行审定。

本工程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最终本工程结算依据以审计结论作为结账依据。

2、政府公共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

政府公共投资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按照东台市人民政府东政发[2006]50号通知印发的《东台市政府公共工程审计监督办法》、以及东政办发[2007]140号《东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工程投资决算报审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以审计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二十二、工期、质量奖惩办法:工期提前不奖,延误工期按500/天计扣违约金。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由承包人自费修补缺陷,直至达到约定标准,否则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同时按承包款的2%计扣违约金。

二十三、承包人必须保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连续施工,做到工完场清,不影响市容市貌。

二十四、澄清、修改、补充的提交与获取

提交时间:201363011时前

获取时间:201363018时后

地点: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陵中路6号五楼)

联系方式:丁先生   15005119088

二十五、送达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时间:20136301800

地点:东台市创新学校传达室

二十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711600

地点:东台市创新学校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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